讲座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讲座

海关财政与清末财政:1860-1910——“财政与国家治理”高端云讲堂系列讲座第三期

时间:2020-10-30

9月2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和人大财税研究所共同主办的“财政与国家治理”高端云讲堂系列讲座第三期成功举办。日本东京大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亚洲研究院及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院长滨下武志教授做了主题为《海关财政与清末财政:1860-1910》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货币金融系何平教授主持本次会议。

滨下武志教授(日文名:はました たけし,英文名:Takeshi Hamashita, 1943-),日本著名的历史学家、汉学家,曾任日本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和龙谷大学等大学教授。2006年受聘中山大学历史系全职教授,2008年3月起任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院长。 2017年6月任华中师范大学亚洲研究院院长。其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社会经济史、东亚经济史、东南亚华侨华人史等。滨下教授著述宏富,主要有《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清末海关财政与通商口岸市场圈》、《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香港:亚洲的网络城市》、《朝贡体系与近代亚洲》、《中国、东亚与全球经济》,在国际学术界享有盛誉,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2017年4月12日,当选为美国人文与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 )外籍院士。先后在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美国康奈尔大学、香港大学等著名学府任客座研究员、客座教授。主持了多个重要的国际学术合作研究计划,并且是日本社会经济史学会理事,《社会经济史学》编辑委员,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主编、日本亚洲正经学会理事等。以下为本次讲座内容概要。

海关财政的构造和运作有自己的特色,之前对海关财政的研究关注较少,而海关财政与清末财政有着重要的联系,过去研究大多都是从清朝财政的角度来看海关财政,而我们着重关注海关本身的财政活动部分,如建设港口、建设灯塔、或者航运问题,或者是造船问题,然后从海关财政看清朝财政。本讲座首先讨论海关本身的财政部分,然后探讨海关财政与清朝财政的关系,进而论述海关统计局马士和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提出的清末财政论,最后,进一步拓展探讨海关财政与清末税制、金融市场、移民和民信等问题间的关系。

清朝财政是清朝完整的财政分支,但海关财政是和金融市场、移民问题、民信局、分配的问题,更对市场或者更对对外关系密切关系,或者扩大他们的活动,为了扩大一个财源,这个方向是着重的部分,但总的来说还是刚刚开始的一个部分。

海关财政和清朝财政之间的关系,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国关税收税的问题;二是海关管理与贸易问题,这是贸易统计和贸易报告的问题;三是增加开支或者借款,这个问题是清末财政很重要的一个部分,也是跟海关财政关系密切。我们应当关注这个三角关系。

关于海关的职能,从贸易管理的角度来看,一般可以分为贸易政策(如关税保护、贸易保障等),贸易管理(海关监管、海关缉私等)和财政(征税、退税、补贴等)三个方面,其中以财政和贸易管理最为基本,但是清末海关面对的问题是这三种职能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关系。

而就赫德(税务司)、馬士(统计局)和总理衙门之间的关系来看,我们不能说赫德和馬士的贸易统计是不正确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按照改变的目的和结果,统计方法也被更改了。馬士提出财政收支平衡的试办方案。在这个三角关系里,像收税与借款之间的关系也互相矛盾起来。我们不难发现以贸易统计为主的海关资料研究,影响了整体三角关系的平衡。

海关征收的税额要解缴中央。这里讲的中央,1887年以前是指解缴总理衙门。总理衙门在把海关税用于江南制造局、同文馆等实业投资之外,还充作海关运营经费。此外,总税务司直接管理的资金是全部吨税(商船进港时以吨为单位征税)的10% ,它用于港湾整顿等项支出。而各海关税务司,则把其海关征收的罚金中的部分归于自己手下管理,其中粤海关占了40% 。另外,海关监督负责把这些资金送缴上去,粤海关到1908 年改革之际,海关监督管理着罚金收入的30%,充作报偿。海关税收具体可分为以下几部分:(1)直接交给中央的部分;(2) 给总税务司的部分;(3) 税务司管理的部分;(4) 清朝海关监督管理的部分。

滨下武志教授随后分析典型史料,并详细讲解了1870年以后海关的收支项目。清朝海关监督关于关税的收支每年每季有四柱清册,统计表上的各项指标概括了四柱清册中的主要内容, 即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大项。有少数临时发生无法填入表中的项目, 则以附注的办法摘录, 所有资料在抄录后都经过校对。海关总署为收支两条线的预算年报表制,是海关基本的财政运行做法,与海关收入/支出项目有关的内容包括:华/洋商船各税款,华洋子口税款(长江各口岸,沿海各口岸);各项银两账目;罚款/经费/船钞/另款 四项入/出数目。

接下来,滨下武志教授介绍了清末财政论的相关内容,简述了马士和赫德从海关的角度对清朝财政的相关讨论,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质疑,尤其对海关与金融市场、地方市场、邮政和交通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最后,滨下武志教授提出其结论: 20世纪光绪末年到宣统年间,中央政府在财政整顿的名义下,为了恢复中央集权而进行了各种改革,其主要支柱就是强化海关税。清朝政府试图通过海关这一途径,把地方财政的几个部分重新收归中央。同时,中央财政也向进一步强化自身的方向发展,它表现为“裁厘加税”,即撤废分散性收课的厘金税,以增加进出口税率取代。实施这一方案,表面上是为了解决多重内地税阻碍贸易商品流通的弊端,但其真正目的在于中央、地方财政的划分——将地方财政重新编入中央。

从海关财政的改革可以窥见清末财政变化的方向,事实上对清朝海关财政的研究,也有助于解释民国时代海关的问题,因为新的海关总督截自清末,民国时代以后的海关的问题也可以以新的视角去研究。对国内工业化的条件问题,特别是与财政有关的问题,通过研究海关财政的构造和运作,可以更好地理解海关总体性的历史活动,从而了解清末财政的问题。

主讲结束后,何平教授进行了简短总结与点评。何平教授指出:滨下武志教授主要讲了海关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和行为主体,其内部的运作和构造,并且向外探讨了海关财政与清末财政和对外贸易这三者之间的互动。从词语的表达上,如果以国家为主体的话,一般我们用“财政”这个词。以经济组织或特定机构为主体的话,海关本身的财政应当称为海关的财务问题。清末“裁厘(金)加(海关)税”的政策措置,隐含着财力再次集权的问题,是从经济出发,对整个近代社会转型的解读。过往的海关研究集中于贸易统计,本次讲座旨在扩充研究范围,讨论海关和关税收入以及财政支出和债务问题。滨下教授的讲座设计非常精彩,它将熊彼特的“财政国家”分析框架很合理地落实下来。概念像盐一样化在水里,又可以丰富地展开。

滨下武志教授讲座的内容很丰富,研究体现了他的出发点:一是解读中国的问题从自身出发;二是从经济的角度扩展到社会和体制的变化,这一点特别重要;三是专心;四是前沿。

在何平教授生动活泼的主持下,讲座还进行了30分钟的线上互动,参加者获益匪浅,在意犹未尽的气氛中结束。

上一篇:重磅|2021国际货币论坛隆重举行 聚焦“双循环格局下的中国金融发展” 下一篇:财税圆桌论坛第2期“当前积极财政政策应如何发力?”顺利召开
Baidu
map